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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惩“空闹”亦要提高服务质量

发布日期:2016-08-18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这些不法行为今后将被重拳打击。民航局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项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空闹”行为将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当旅客乘坐飞机出行时,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缘由就是目前我国对于此类事件处罚过轻,通常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条处罚,至多不过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了事。这一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于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罚到肉痛”就不再是一句空话了。

  严惩“空闹”既是安全所需,也是民心所向。与其他交通运输工具相比,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而耳闻目睹有些“空闹”者肆无忌惮的不法表现,人们也早就希望有更健全的法制来约束其言行了。尽管“最高罚5万元”的修订意见听起来很震撼,但只要旅客做到了文明出行,它就只是一柄寒光闪闪的“惩恶利剑”罢了。

  要在旅客中营造良好的航空出行氛围,仅严惩“空闹”还不够,民航还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在严惩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的同时,航空公司及机场等单位也应进一步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以更好更优的服务来赢得旅客的支持与信任。值得欣慰的是,修订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了将严惩“空闹”,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还增加了对充分保险的要求,鼓励通用航空企业投保机上人员险,制定了航空器事故先行支付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另外,对于残疾人乘坐飞机,还规定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搭乘航班提供便利,民用航空器应当逐步满足无障碍设施的要求等。民航各单位应该积极落实这些规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空闹”说治就治,也盼优质服务说来就来。既有约束,又有优质服务,才能够让广大旅客出行更舒心,更顺畅。(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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