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春秋航空在昆明机场的地面工作人员在登机口检查旅客超大行李时,发现旅客范女士一家购买的机票没有免费托运额度,但随身携带了3件超大行李。工作人员向旅客解释春秋航空的行李规定,要求旅客对行李进行托运。旅客十分生气,甚至用手中杯子将工作人员头部打出血。旅客的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了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没有契约精神,还对民航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应该受到严厉处罚。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只一次在民航业内发生了。为何旅客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仔细观察就不难发现,尽管旅客这些言行经常被媒体曝光,但是这类事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却鲜为人知。大多数情况下,民航行业自认为是服务行业,遇到事情还是抱以息事宁人的态度。因此,即使旅客打伤了民航工作人员,只要旅客向民航工作人员道歉、赔付医药费,民航工作人员也就接受公安机关调解,愿意和解。正是因为旅客对自己言行付出的代价太少,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不文明行为。
《史记》有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够搭乘飞机出行的旅客基本上都是“仓廪实”“衣食足”的,而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条件之后,人就应该是“知礼节”“知荣辱”的。然而,这句古语在我国部分旅客身上并没有得到体现。尽管社会各界一直在倡导旅客文明出行,但是在民航业内,仍有极个别旅客依然我行我素、将文明抛在脑后。
在民航业日益普及的今天,再提文明出行,我们的态度仅有“倡导”已经是远远不够的。10年前,民航进入了快速发展轨道,越来越多的旅客选择搭乘航班出行。在此情况下,旅客搭乘航班出行的经验少,对民航业也不理解,对民航服务的要求特别高、期望值也特别高,因此,就会出现一些不文明行为。例如在机场或者客舱不顾他人感受脱掉鞋袜,例如在办理值机手续时被要求托运大件行李,以为是对自己的刁难,因而和值机人员发生冲突。在此阶段,旅客的不文明行为大多数都是非自发行为,也就是说旅客并未意识到这些行为不文明。倡导文明出行,就是让旅客对自身行为进行再认识、重塑的过程。这时候的“倡导”,也会产生较好的效果,旅客会自我约束。
然而,现阶段仍然有极个别旅客乘机时作出不文明行为,小到在客舱中拨打电话,大道一言不合就对民航工作人员谩骂甚至殴打,对这类旅客,“倡导”已经不足以约束旅客行为,公安机关和民航单位自身,都应该采取行为维护自身权利。以春秋航空地面工作人员被打为例,春秋航空是低成本航空公司,要求旅客付费购买托运行李额也并不是“一时兴起”,也并非“霸王条款”,而是旅客在购买机票时就与航空公司达成了约定,就自愿接受这样的规定,因此旅客的无理取闹,甚至打工作人员就可以认为是故意为之了。
一旦出现了这样不文明行为,民航单位就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一方面,民航应该主动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事件真相。另一方面,民航应该扩大“黑名单”范围,将这类旅客纳入“黑名单”,让这类旅客无法再享受到民航提供的服务。此外,民航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也不能在接受旅客赔偿后,就将事件大事化小,而是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追究旅客伤害工作人员的责任。只有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处力度,才能避免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才能避免民航工作人员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