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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超售,与其被诟病不如变透明

发布日期:2016-05-18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机票超售是航空公司以超出飞机座位数一定比例进行机票销售的经营方式,可以减少座位虚耗,增加航班收益。航空公司的机票超售比例是综合了航线、季节、目的地等各方面情况制定的,绝不会任性而为。但每当有因机票超售引发的争议、纠纷发生时,机票超售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便会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成为众多旅客对航空公司不满的槽点之一,也成了旅客服务投诉的焦点。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被动的局面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超售机票的销售不透明造成的。目前,既便是买到超售机票的旅客,只要该旅客能够早办理登机牌,就能够顺利登机,而正常购买机票的也许仅仅因为办理值机手续较晚而被滞留在机场。虽然航空公司制定了赔付标准对旅客进行补偿,但还是会让旅客产生强烈的被欺骗感。

  其实,早在2010年11月,我国就开出了首例超售机票罚单。广东一家航空服务公司因超售2张机票导致两名旅客无法成行,被罚款5000元,全国首例超售机票罚单由此诞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次处罚事件中,机票超售首次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欺诈”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对涉事企业提出了“实行事先告知制度,确保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选择权”等若干规范机票超售行为的意见。然而遗憾的是,数年之后问题依旧。

  笔者认为,很显然提升和完善对超售旅客的赔付,并不是解决超售问题的关键。旅客之所以对机票超售意见很大,“被欺骗”是主要的原因。因此,航空公司应尽快对现行机票超售规定进行调整。首先,在正常机票销售完成之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多售出几张机票,但必须对购票旅客做出明确说明,当然也可以给予其一定的购买折扣,但也必须告诉旅客要先“候补”,只能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办理登机手续。如果正常购买机票的旅客没来,那么“候补”旅客才能够正常登机。如果航班没有空位,那么航空公司则可以为购买超售机票的旅客办理“退、改、签”手续。这样的话,航空公司就及时有效地履行了事先告知的义务,及时声明了超售客票有可能带来的后果,让旅客自己选择买还是不买超售机票,从而避免因为机票超售无法成行引发的各种纠纷。

  只要想解决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笔者认为,既然超售已成为影响航空公司美誉度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那么航空公司就应该正视这个问题,不能因为机票超售造成的影响仅仅是小概率事件而默视它。目前,全民航都在大力提倡真情服务,旅客购买机票是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真情服务的第一步。这一步,既需要阳光热情,也需要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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