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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制充电宝也不准上飞机

发布日期:2016-03-02 来源:未知 下载此文章

  记者今天(1日)从郑州机场获悉,机场安全检查站最新查获了一例特殊违禁品:由旅客用六块充电锂电池自制而成的充电宝,无包装及明显保护措施,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当即收缴。机场安检部门提醒旅客,自制充电宝也不能登机。

  据介绍,2月底,郑州机场安检人员在对托运行李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行李箱内有疑似锂电池的物品,便立即按照规定进行拦截。待旅客认领行李后,工作人员进行开包检查,随后发现,该物品是旅客拆分六块充电锂电池,通过导线相连、胶带固定而成的大容量锂电池移动电源,也就是充电宝。这个自制的充电宝没有明显的保护措施,安全性令人担忧,随后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收缴。该名旅客解释,这是他为了方便在外给手机充电,自己制作的充电宝。

  郑州机场安检站工作人员介绍说,锂电池(含充电宝)属于危险品,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极有可能因为出现的气压、温度和湿度变化或撞击等,导致起火或爆炸。如果将充电宝放入行李中托运,在狭小货舱内容易受到挤压碰撞,或是与金属物件接触导致短路等,都可能引发自燃,危及航班安全。

  郑州机场提醒旅客,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另外,如果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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