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于机票代理商来说可谓“噩耗”不断,先是民航局发文明令机票代理商“按张取酬 不得额外加收服务费”,再是南航宣布“4折以下国内机票 仅限官方渠道销售”。记者今日获悉,海航、国航、东航、上航、香港航空5家航空公司先后宣布国际及地区客票代理手续费降为零。
具体如下:
海航宣布,调整国内代理人销售航班日期在2016年1月1日(含)后的海航国际及地区客票:中国销售中国始发至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散客客票(另有规定除外),头等舱、公务舱及经济舱代理费为全程销售运价的0%;中国销售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始发的散客客票(另有规定除外),代理费为全程销售运价的0%;儿童/婴儿代理费率同成人。
香港航空自2016年3月1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大陆地区销售代理人以851票本填开的客票,代理费进行以下调整:所有GDS显示运价代理费均由1%调整为净价;中国地区有少量的促销运价单,显示代理费是1%,这些价单将不做调整直到自动截止。
东、上航调整中国大陆市场国际客票销售基础代理手续费。自2016年3月31日(出票日期)20:00开始,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东、上航承运包括与外航联运的国际及地区航线客票,销售基础代理费费率标准由1%调整为0%;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纯外航承运的航线客票销售基础代理手续费的费率标准维持0%。
国航宣布,自2016年4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将大陆销售国航国际客运票证代理手续费率从1%下调至0%。适用范围:中国大陆国航客运销售代理使用国航国际运输凭证或使用国航999代码确认的BSP中性国内运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