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消息,近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发布《关于撤销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民航局《关于撤销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的批复》(民航局发明电〔2016〕3527号),该公司目前用于公共航空运输运行的飞机已不符合适航要求,且主要运行及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流失, 不符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第121.3条“适用范围”和第121.23条“运行合格证的颁发条件”的规定。
同时,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临时)》已于2015年12月8日被注销,公司主体资格不满足《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第121.21条“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申请和颁发程序”的要求。
鉴于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经营许可已被注销,已不具备颁发运行合格证的条件,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该公司编号为AYE-A-047-XN的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
民航局表示,根据CCAR-121部第121.27条“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有效性”的要求,请云南英安航空有限公司尽快将运行合格证及运行规范交还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