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刚刚开始的第一天,一艘名为“东方之星”的客轮在长江湖北石首段倾覆。这一消息迅速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400余名生死未卜的乘客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习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李总理已经赶赴现场坐镇指挥,海军抽调140名潜水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
虽然目前各媒体的报道略显杂乱,诸多的细节仍有待厘清,但在持续关注客轮救援进展时,作为民航从业者,我们也要从“东方之星”沉没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思考民航行业的运行生产安全。
一、异常天气的频繁出现
据外国媒体报道,2015年是继2009/10年后的又一个厄尔尼诺年,按照美国的气候模型推算,严重程度堪比1997/8年的厄尔尼诺年。虽然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对于厄尔尼诺影响的认知依然有限,但厄尔尼诺与异常天气之间存在逻辑关系却是能够确定的。
从个别的天气现象来看,东北地区在今年3、4月份频繁出现降雪过程,频次明显多过往年;5月31日,长春、哈尔滨出现强风天气,长春市内有50年树龄的大树被连根拔起,哈尔滨机场的一台客梯车被吹翻在地……
从某种角度上讲,民航业也是靠天吃饭的行业,这些频繁出现的异常天气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警惕。现有的飞行标准、飞机性能、操作标准,能否应对突然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是否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裕度,是运行安全方面亟需思考的问题。
二、研判与决策
据媒体报道:与倾覆游轮同时出发的还有另一艘江西旅行团所乘坐的客轮。到达长江湖北段时,另一艘客轮的船长判断天气不佳,临时停靠在了赤壁。而“东方之星”为在2号下午赶到荆州,继续前进,不幸遇上恶劣天气。
如果媒体报道的情况属实,那么另一艘客轮的船长无疑是居功至伟。同时,这里就出现了研判与决策的问题。对于航空公司和机长来说,在天气条件并不理想但也没坏到完全低于标准,飞还是不飞,这是个问题。去年7月23日的GE222航班空难中,就有航空公司内部人员反映,公司在乘客的压力下冒险飞行,疑因“麦德姆”台风风雨过大造成飞机降落不顺利,复飞失败后坠毁。
这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建立研判与决策机制,确定在什么情况下飞?什么情况下不飞?“八该一反对”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在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普及航空安全知识,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安全问题的认同感;三是公安部门增强执法权威性,因天气原因带头闹事的乘客应该受到教育。
三、应急措施与救援组织
据媒体报道,“东方之星”客轮上的一名乘客经过10个小时的漂流幸运获救,而他的救命稻草就是一件救生衣。按照这名获救者的话说,每个屋子的醒目位置都有救生衣,说明这艘船的应急设备还是齐全的,但是客轮大概在一、两分钟内就倾覆了,所以不少人没反应过来。
结合这位获救者的话,我们还是存在一些疑问:当天晚上21点左右就开始风雨交加,很多房间都已经进水,这时船上的工作人员有没有启动某种预警预案;此时离倾覆约有半个小时,有没有通过某种方式对乘客进行提醒;为什么船长、轮机长顺利脱险,客轮却没能第一时间发出求救信号;第一艘赶到现场的船只是什么时候?
同时,这名获救者的经历也反应出了应急工作的重要作用。对于民航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机组人员是否传递了足够的应急信息;各民航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十分充足,有没有低于标准运行的情况;各机场应急部门能否在八公里的救援范围内第一时间冲到现场;组织者的能力水平和救援者的专业素质能否符合要求?
为“东方之星”上遭遇险境的乘客祈福,同时冀望同属交通运输业的民航行业的运行安全裕度不断提高。